性变态 性变态异常的性心理和性行为的总称。也叫“性欲倒错”。凡是与生殖没有直接关系或替代了引起生殖的性活动,在寻求性满足的对象或满足性欲的方法与常人不同,并且违反当时的社会风俗而获得性满足的行为都是性行为变态。性变态的病因有生物遗传、心理、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目前较普遍地以性行为对象和方法异常作为性变态的分类标准,由此将性变态分为露阴癖、窥淫癖、自淫、性施虐狂、性受虐狂、鸡奸、同性恋、恋物癖、恋童癖恋老人癖、兽奸尸恋、异装癖、异性癖等。性变态的临床诊断比较复杂和困难,一般多采用如下几种方法和标准: ❶以经验为标准。一方面指病人自己的主观经验,如:是否感到忧郁,不愉快,难解脱,或不能控制某些行为,需要寻找医生的帮助。这种判断标准常用于有些神经症的病人身上。也有某些病人则坚决否认自己不正常,而正好作为行为异常的标准,这也是应用了主观经验的标准。另 一方面是根据研究者自身的活动经验来判别常态与变态。这是以一般人对常态的已有经验作为出发点或参照点的,因此,这种标准因人而异,主观性较强。应指出的是以经验为标准进行判别正常和异常是一回事,把临床经验用于观察病人,分析病例和症状以提高工作效率则又是另一回事。 ❷以社会习俗和道德规范为标准来衡量病人是否能适应社会生活并与环境平衡协调。主要考察病人对人对己的态度,在集体中的表现,与他人交往和处理人际关系是否恰当,对社会事件和社会关系的看法和反应是否适合社会的要求等等。但是,人的社会适应行为和能力是受时间、地区、习俗和文化等条件影响的,因此这一标准也并非一成不变,以此来进行判别会有差异性。 ❸以病因和症状存在与否作为诊断标准。因许多身心疾病的病因与症状的出现远远不是单一的,虽然这一标准比较客观,但运用的范围比较狭窄。 ❹统计学标准。采用心理测量的方式,确定其心理和行为有无偏离常态的现象。但性变态行为是多种复杂因素所致的,对性变态行为的划分,实难找出一个十全十美的客观而又一致的标准。因此,对于临界状态就更不容易辨别。此外,性变态行为从正常范围过渡到异常范围会有许多细微的变化,只有发展到一定阶段才能有质的变化。所以,对于性变态的诊断要将各方面的情况加以综合分析。对于性变态的处理也比较复杂和困难,主要是病因难断、病程较长、反复性大。因此,对付性变态的最优办法是进行科学的早期性教育,注重预防。目前对性变态者的处理包括医学的、心理的和司法的3个方面。 ☚ 性心理咨询 性社会文化学 ☛ 性变态sexual perversion系指性心理与性行为与正常人不同而言。性变态多种多样:如有的人婚后无性要求,但确无性方面疾病;有的人性交频繁,犹嫌不足;有的人对异性无兴趣,而对同性有性要求;有的人偷看异性裸体与外阴乃至达到犯罪程度;有的人过度摩擦自己生殖器以达到性满足超过与异性性交;有的人极其喜欢淫秽语言,乃至达到“流氓”的程度;有的人恋物如狂,接吻、拥抱;有的人热恋禽兽等性变态。性变态原因复杂,常与文化知识、道德修养、性格、环境、心理及异外打击等有关。性变态者也常感到痛苦,对他人常有伤害,对社会安全也有影响,应采取与上述原因相对应措施纠正之。 性变态sexual deviation即性心理障碍。 性变态 性变态性变态,又名性病态人格,过去归属于病态人格项内,以后发现性变态不一定伴发人格异常,目前倾向于另归一类。性变态指性冲动的障碍和性对象的歪曲,最常见的是同性恋,其他有异性服装癖(transvestitism),恋物癖(fetishism),暴露癖(exhibitionism),施虐狂(sadism),受虐狂(masochism),兽奸,恋童癖(pedophilia),恋尸癖(necrophilia),易性癖(transsexualism),窥淫癖(voyeurism)等,均属罕见。 同性恋 Kinsey(1948)曾报告美国同性恋的发生率高达37%。我国无此类数据资料,门诊偶有发现。同性恋可见于各种年龄,但以未婚青少年多见。男性高于女性。西方国家较东方多见,据报告印度极为罕见,可能与宗教、文化、风俗、习惯有关。Ford等(1952)研究若干国家72个社区对同性恋的态度,其中64%认为同性恋是合法的,36%持否定态度,可以想象在不同类型的社区中同性恋的发生率是不同的。 关于同性恋发生的原因,目前尚未明瞭。Kraft-Ebing(1890)认为同性恋是天生的,其发生是由于脑内遗传结构上有大量的男性或女性物质所致。Mantegazzo(1914)提出感觉神经异位的理论,他认为在正常情况下源于阴茎的感觉神经移位到直肠,情欲区因之亦发生移动。Hir-schfeld (1938)指出同性恋是一种先天素质。Henry(1941)研究250例同性恋和异性恋的人,他发现同性恋组有较高的素质性躯体不正常,但未能使他做出“同性恋由器质性决定”的结论。Kallmann(1952)研究单卵孪生子40对和双卵孪生子45对,前者发生同性恋的一致率为100%,后者与正常人相差无几。Rainer(1960)报道7对单卵孪生子的一致率竟为0%。两组结果相差悬殊,表明遗传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探讨。Kolodmy (1971)报告35例男性同性恋中睾丸酮含量减低,提示内分泌活动紊乱(特别是性腺)与同性恋发生有关。嗣后亦有类似报告,但尚无定论。 总之,近一个世纪来,许多化学、遗传、内分泌和其他躯体的研究,企图证明同性恋是器质性疾病,但未获成功。从生物学观点分析,生物的两性活动最初仅限于繁殖,后来其作用扩大到性的满足。由于在解剖、内分泌、心理和其他方面的差异,使两性形成为完全不同的个体。在人类,对异性选择和爱好不是与生俱来的;性是本能,但性心理是后天获得的,是受生后文化和传统影响而形成的。 同性恋的特征是以同性者作为满足性欲的对象。这类人从幼年起即出现一些迹象,如爱扮异性角色,爱与异性嬉戏(性心理正常的儿童,爱与同性游戏),嗜穿异性服装或有异性的语腔和体态动作。到青春期,开始对同性产生好感,而对异性毫无兴趣,甚至非常厌恶。他们在早年即察觉到自己不象生理结构所标明的性别,及至年长深为自己具有异性的身心素质而感到忧虑。由于他们认识到不能按照不正常的意向与同性建立感情,又不愿与异性结合,思想极端矛盾。他们同性恋的对象与他人结婚常引起他们巨大的痛苦,有的出现癔症发作,有的发生忧郁反应甚至企图自杀或伤人。这类人有时在环境影响下与异性结婚,由于感情不投,兼之屡犯同性恋行为,给双方带来痛苦,往往导致离婚。同性恋的程度不一,有的完全不能接受异性;有的可同时保持对同性和异性的情欲;有的基本上是异性恋者,偶而在特定情况下发生暂时同性恋行为。这三种情况的预后是不同的。一般而言,随着年龄增长,同性恋意向逐渐好转。 异性服装癖 其特征为穿着异性的服装而得到满足。它往往是具有同性恋倾向者的一种表现形式。部分患者穿着异性服装并不是寻求性的刺激,而是觉得这样适合他们的内在性格。 恋物癖 其特征是喜与异性穿戴或佩带的物品接触,以引起性兴奋。多见于男性。这些物品多是直接接触异性体表的物品如内衣、头巾、丝袜、发夹和别针等。 暴露癖 其特征是在异性面前暴露自己的生殖器而得到性的满足。暴露癖几乎均为男性。他们在偏僻场所或黑暗角落守候,对异性突然暴露生殖器,在对方吃惊后迅速离去,并不发生其他不礼行为。 性变态的诊断并不困难,但需与颞叶癫痫或其他器质性病变引起的性变态行为进行鉴别。颞叶癫痫自动症发作时可有类似暴露癖和色情狂表现,但病人发作不分场合(亲人面前或人多场合)突然发生,事发后并不逃走而呆滞不动,结合既往癫痫史和脑电图改变不难区别。颞叶癫痫在发作间歇期可有性功能亢进或低下,亦可发生异装癖、恋物癖以及同性恋等表现,颞叶切除和抗痉治疗可使之消除或改善,表明这些性变态行为起源于颞叶功能障碍,临床上需注意鉴别。以往无性变态情况,由于晚年发生性变态者,应考虑为脑器质性病变的结果。 性变态大多受环境影响而引起的,一旦形成便较难纠正,应强调预防。对儿童和少年进行有关性卫生的教育,如出现性变态倾向应及早处理。精神治疗主要是进行解释和教育,使其认识自己心理缺陷所在,下决心加以克服。对同性恋曾应用性腺制剂如男性同性恋给以睾丸酮,但未获疗效。改变性别的手术并无实际效果。 ☚ 病态人格 精神病院的组织管理 ☛ 性变态 性变态sexual perversion指性冲动障碍和性对象的歪曲,即寻求性欲满足的对象与性行为的方式与常人不同,有违反社会习俗而获得性欲满足的行为。性变态与人格障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性变态行为可能为人格障碍的一部分表现。目前性变态的概念包含以下3个方面。第一,其行为不符合社会认可的正常标准。第二,其行为对他人可能造成伤害。第三,本人体验到痛苦。有同性恋、露阴癖、窥淫癖、恋物癖等类型。 ☚ 手淫 易装癖 ☛ 性变态sexual deviation 性变态(sexual)pervertion ~者perverted person;pervert 性变态 性变态sexual perversion亦称“性倒错”。昔称“性变态人格”,现通称“性心理障碍”。详见该条。 ☚ 性本能 性变态犯罪 ☛ 000032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