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两审终审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两审终审制 诉讼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的制度。 我国人民法院分设四级,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当事人或人民检察院如有不服,可在规定的时间(民事判决15天,民事裁定10天,刑事判决10天,刑事裁定5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或抗诉;上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二审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或裁定,不得再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所作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就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实行两审终审制,便于群众诉讼,有利于迅速审结案件。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