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军籍取消现役军人身份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军人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行政处分形式。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开除军籍是军纪处分中的最高惩戒方式。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应予开除军籍的有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刑的反革命犯罪分子一律开除军籍;(2)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犯罪分子一般应开除军籍;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一般不开除军籍;(3)对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确已丧失革命军人基本条件的,必要时也可开除军籍。以上需要开除军籍的人员,战士须经军级单位批准,营以下干部须经大军区或军兵种一级单位批准,团职以上干部须经中央军委批准。 开除军籍discharging somebody from the army;striking somebody's name off the army ro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