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书帽
在曲艺正式节目演出之前加唱的小段叫做“开篇”。南方一些曲种如绍兴平湖调、苏州弹词等多有这种形式。即以一个唱段叙说一件事情或一个小故事。可用第一人称,也可用第三人称,也有二者结合的,内容常常同正书无关。过去这种形式在演出中起着定场或演员开嗓、溜嗓的作用,现在一般指具有一定独立性的、短小精悍的短篇节目。
北方的大鼓、快书等曲种在开场前加演的小段节目叫做 “书帽”。
只说不唱的曲种如评话等,在说正书前先念诵一段词,称为 “开词”,该词一般用固有的词牌或律诗、绝句的文体。
在较长的曲目演唱开始时,常常先念诵四句或八句诗,称为 “定场诗”,也有人把开词就叫做定场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