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资金调拨
建设银行上下级行之间供应业务资金的一种方式。建设银行总、分行向同级财政部门请领的预算拨款资金和预算贷款基金,不直接分配给各经办行。经办行按一定期限预计实际需要数(包括上级行分配的拨款限额、贷款指标、信贷计划安排的贷款项目的全部支出; 联行往来占用资金) 扣除本行可运用的存款,不足部分向上级行请领调拨资金,多余部分上交上级行集中使用。为了反映和监督建设银行的资金调拨业务,应设置“调拨资金”科目。上级行通过人民银行下拨资金时记入“付 (借)”方;下级行收到人民银行的收帐通知时记入“收 (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