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设备实有台数
施工单位在一定时点上 (通常是报告期末) 实际拥有的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台数。施工单位拥有的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是该施工单位具有所有权并列入固定资产目录的建筑施工机械,以及直接为施工服务的附属辅助生产和运输设备; 而不论它是本单位自用的,还是已经出租或出借给外单位使用的,但不包括本单位从外单位租入或借入的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实有机械设备,按其技术状况分为完好设备 (包括在用、在库、封存、在途等设备) 以及在修、待修、不配套和待批准报废设备等。建筑机械设备实有台数,常因各种原因经常发生变动。为了全面反映施工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实际拥有的机械设备总量的一般水平,可计算建筑机械设备的平均台数。其计算公式为:

或:



建筑机械设备实有台数和平均台数,都可以就施工单位实际拥有的全部机械设备计算,也可按各类机械设备分别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