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
以由于勘察设计原因所造成的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应付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其保险对象为经过资格与资质审查、取得勘察设计证书、依法成立并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保险金额为被保险人应收的勘察设计费; 保险费率为保险金额的2%; 保险期限为自被保险人接受勘察设计任务并签订合同开始,民用项目至竣工验收时为止,工业项目至正式投产前为止。在保险期内,由于被保险人在勘察上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并导致赔偿责任时,受损超过其勘察费用的50%的,超过部分由保险人负责,但保险人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受损部分勘察费的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