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组织
安徽省著作权管理工作是从贯彻1985年1月1日文化部颁布实施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开始的。1987年,安徽省出版总社在出版管理处设立了版权科,编制2人。1988年9月,在版权科的基础上设置了安徽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处。1989年2月,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处对外称“安徽省版权处”,行使全省著作权行政管理职能。1991年8月,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和安徽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需要,省编制委向全省各地、市、县及有关部门发出《关于安徽省版权处职责任务的通知》,就省版权处的性质、职责等作了明确规定。1992年8月,为适应版权形势发展之需要,安徽省版权处更名“安徽省版权局”,主管全省的版权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