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1974年5月1日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通过。主张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应建立在所有国家的公正、主权平等、互相依靠、共同利益和合作的基础上,而不问他们的经济和社会制度如何,这种秩序将纠正不平等和现存的非正义,并且使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日益扩大的鸿沟有可能消除,并保证在和平和正义中稳步地加速经济和社会发展。《宣言》列举了作为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基础的二十项原则。 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1974年5月1日联大第6届特别会议通过。宣布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应建立在下列原则基础上:1.各国主权平等,不干涉他国内政,各国对其自然资源和一切经济活动拥有充分的永久主权;2.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贸易关系;3.在国际经济合作的各个领域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4.改革国际货币制度;5.通过单独的和集体的行动加强发展中国家的相互合作,促进生产国联合组织在国际合作中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