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西藏叛乱1959年2月藏历年新年法会期间,反革命分子公开散发传单,劫持中央驻拉萨机关的工作人员,包围中共西藏工委。并于3月10日公然撕毁17条协议,发动了全面的武装叛乱。在此情况下,国务院于3月28日发布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由班禅额尔德尼代理自治区筹委会委员职务,任命帕巴拉·格列朗杰为副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为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在中央发出坚决平息叛乱的命令之后,人民解放军在西藏广大人民的协助下,短短数日就平息了叛乱。中共中央还根据西藏的变化及时提出了“边平边改”的方针,按照先叛先改,后叛后改,未叛缓改的原则,有步骤地进行民主改革,除对西藏地方政府所有的耕地全部分给农民,其债务、乌拉(指农奴向农奴主支应的各种差役)和差役予以废除,封建领主的封建占有制一律废除外,对于参加叛乱和未参加叛乱者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政策,以彻底摧毁西藏的封建统治和农奴制度,使百万农奴获得解放,走上了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并于1965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了西藏自治区。从此,西藏的历史揭开了新的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