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镇联合会法国公务法人的一种。几个市镇为了执行一种或几种公务而联合组成。市镇联合会的组成必须由有关市镇一致同意,经省长批准成立。一般是为供电、供水等公用事业或为其他目的。管理机关采取会员市镇平等参加原则,组成委员会。预算由委员会通过,经费主要由参加联合会的市议会分摊。其他的收入有补助费、借款和公务活动的收费。联合会的存在可以是永久性的,也可以是临时性的。在期限届满,事业完成,或全体会员同意解散时终止。市镇联合会可在较大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执行一个一致的政策,充分利用现代的科学和技术成就,因而能够适应现代行政的需要,属于地域性公务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