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诗经》入乐问题争鸣
《诗经》,我们现在看起来是一部诗集,其实本来是一部乐歌总集,也就是说,三百○五篇诗,全都是配乐演唱的乐歌。司马迁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孔子世家》)孔子自己也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子罕》)墨子也说过:儒者“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墨子·公孟》)这些材料说明《诗经》原是个唱本,孔子不但听过演唱,而且还把走了调儿的歌曲校订过一番,就连墨子也还观赏过弦歌鼓舞的盛况,只是由于种种原因乐曲失传了,我们现在只能见到它的歌词,当诗读了。
“诗为乐章”,自汉至唐,并无异见,都以为《诗经》所录全是乐歌。宋儒治经不尊汉说。南宋程大昌《诗论》十七篇,首先提出“诗有入乐不入乐之分。”他说:“盖南、雅、颂,乐名也,若入乐曲之在某宫者也。……若夫邶、、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此十三国者,诗皆可采,而声不入乐,则直以徒诗著之本土。”本来程大昌的根据并不可靠,而朱熹、顾炎武等学者继而又附会以所谓“风雅正变”,提出“变风变雅都不入乐”。
所谓“风雅正变”一词,最早见于《毛诗序》,东汉的郑玄著《诗谱》加以发挥,把歌颂周室先王和西周盛世的诗,称为“诗之正经”,而把那些众多的产生于衰乱之世的讽刺诗和爱情诗,称为“变风”、“变雅”。“变”是不正的意思,指不合诗的正统。朱熹附会“风雅正变”说解释诗乐问题,提出:“二南,正风,房中之乐也,乡乐也。二雅之正雅,宫廷之乐也。商周之《颂》,宗庙之乐也。至变雅则衰周卿士之作,以言时之得失,而《邶》《》以下,则太师所陈以观民风者耳,非宗庙之所用也。”明末顾炎武《日知录》卷三说得更明白:“夫二南也,《豳》之《七月》也,《小雅》正十六篇,《大雅》正十八篇,《颂》也,诗之入乐者也。《邶》以下十二国之附于二南之后而谓之变风,《鸱鸮》以下六篇之附于《豳》而亦谓之《豳》,《六月》以下五十八篇之附于《小雅》,《民劳》以下十三篇之附于《大雅》而谓之变雅,诗之不入乐也。”
按照他们的立论,全部《诗经》只有一百篇诗入乐,一百三十四篇风诗和七十一篇二雅,共二百○五篇诗是“变风”,“变雅”,不是“诗之正经”,因而也不配入乐。他们所说的“正统”,自然是指合于封建教化思想而言。他们只承认歌功颂德和宣扬封建教化的乐教,认为那些政治讽刺诗,爱情诗,都是衰世变音,不能登入“大雅之堂”。这实际是贬低民间的诗歌创作和具有人民性的诗歌创作。古时已有许多学者认为“风雅正变”说立论无据,矛盾百出,不可采取,因而弃而不论。建筑在这个错误观点上的“变风变雅不入乐”说,也就失去了理论上的支柱。
“诗全入乐”和“诗有入乐不入乐之分”两说,进行过长期的热烈争论。清代有些著名的学者都同意前说。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一·诗入乐》从诗歌的起源来论证,“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皮锡瑞《论诗无不入乐史汉与左氏传可证》一方面说明“谓诗不入乐,与史汉皆不合,亦无解于左氏之文”,一方面从中国文学史来说明古乐府、唐诗、宋词、元曲最初皆入乐。俞正燮《癸巳存稿·诗入乐》、康有为《新学伪经考·汉书艺文志辨伪》也先后举出有力的证明,指出所谓的变风变雅,从汉时至魏晋仍传有乐歌。近人顾颉刚先生等人,除了辨订以上诸说,又对《诗经》的形式进行研究,从章段的复叠、词句的重沓等乐歌特点,说明三百篇全是乐歌,有的是按照已有的乐谱写歌词,也有的是采自民间的歌谣再经乐工配乐;有些乐歌(正歌)是规定在典礼时使用的,有些乐歌则是礼毕坐宴和慰劳司正时用的(参见顾颉刚《论诗经所录全为乐歌》、《古史辨》第三册)。三百篇全入乐,已成为不可移易的定论。
应该说明的是,诗与乐的分家,是从孔子时代开始的。顾颉刚说,孔子时代“是乐诗的存亡之交,他以前乐诗何等盛行,他以后就一步步的衰下去了”(《古史辨》第三册)。朱自清也说,孔子“当时献诗和赋诗都已不行。除宴享祭还用诗为仪式歌,象《仪礼》所记外,一般只将诗用在言语上;孔门更将它用在修身和致知—教化—上”(《诗言志辨》)。孔子对诗乐是非常爱好的,他曾极力维护诗乐,使它免于衰亡,但终于无能为力,到战国时,便连儒者也无法听到诗乐的遗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