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有共同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有共同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有共同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亦称“共同侵权行为”。多数人侵权的一种情形。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共同的过失而实施的使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受损的侵权行为。构成具有共同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 侵权人为多数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一定是两人或两人以上。(2) 数个侵权人具有主观上致人损害的共同过错,包括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3) 数个侵权人的行为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致人损害的原因,即所有侵权人的行为可能是事先有分工、也可能是事先没有分工,可能是由人策划、有人实施,可能是有人起主要作用、有人起次要作用,但他们都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发挥了作用,都是损害后果产生的原因。(4) 数个侵权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同一损害后果。对于共同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承担此种共同侵权责任的除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人,还包括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教唆是指利用语言对他人进行的开导、说服或通过刺激、利诱、怂恿等,促使被教唆人接受教唆人的意图,进而实施了加害行为。没有教唆人的教唆,被教唆人或者不会产生实施侵权行为的意图,或者不会最终实施侵权行为。帮助是指为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提供条件、工具、便利、指示目标或者以言语激励、好处诱惑等有形、无形的相助。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虽未直接实施加害行为,但对实施加害行为的人有教导、唆使、帮助的故意,其教唆、帮助等行为与侵权人实施加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样应当与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第9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多数人侵权 共同侵权行为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