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巴哈马议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巴哈马议会 巴哈马议会巴哈马联邦立法机关。实行两院制,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院16席,由总督任命,其中总理提名9人,反对党领袖提名4人,另3名由总理和反对党领袖协商后提出。众议院49席,由普选产生。每届议会任期不超过5年。如果法案在众议院连续四次通过后均被参议院否决,众议院可将法案直接提交总督批准,无须经过参议院。宪法重要条款的修改,须经众、参两院2/3的多数通过,并提交公民投票复决。内阁对议会负责。当众议院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根据总理的提请,总督可以解散议会,并要求重新选举。本届议会于1987年6月大选产生,进步自由党获众议院31席,自由民主运动占16席,无党派人士占2席。 ☚ 巴哈马内阁 巴哈马联邦进步自由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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