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左民尚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左民尚书官名。西汉成帝置“民曹尚书”,主吏民上书事,光武帝时改主工匠劳作、修缮盐池、苑囿等事。至曹魏,更名“左民尚书,”晋、宋、齐、梁、陈、北魏等朝相沿置。皆掌工役、修缮之职,唯梁、陈时“兼掌户籍”。隋初,将左民尚书与度支尚书合为一官,定名“民部尚书”。唐初因避太宗李世民之讳,改为“户部尚书。”历代相沿不改。 左民尚书 左民尚书魏晋南北朝时掌全国计账、户籍等事之官。其属官为左民曹尚书郎,隋初为户部侍郎,隋末改为民部郎,唐代为民部郎中,武周改制时称民部大夫,掌户口籍账,赋役等事,后因避太宗李世民讳改称户部郎中。户部尚书、郎中职历代相沿,清末才废户部。 ☚ 三长制 里正制 ☛ 左民尚书 左民尚书魏晋南北朝时掌全国计帐、户籍等事之官。秦汉时已设民曹。西汉成帝时主管吏民上书等事。东汉光武时,民曹主管修缮功作、盐池、园苑事。魏晋时置左民尚书。晋惠帝时加置右民尚书,左民尚书掌户籍,右民尚书掌公私田宅。东晋时置左民尚书。南朝宋、齐、梁、陈皆设左民尚书。梁陈时左民尚书兼掌户籍。北魏有左民、右民尚书,管领工役。 ☚ 右民尚书 左右民曹尚书郎 ☛ 左民尚书zuǒ mín shàng shū官名,三国魏改民曹尚书为左民尚书,为尚书省民曹长官,掌民事及土木工程。东晋和南朝宋、齐。左民尚书掌左民曹和驾部曹,南朝梁、陈,左民尚书掌户籍和工官之事。北魏、北齐把左民尚书之职事并入度支尚书。梁、陈之官志在隋书百官志中,《隋书》是唐人写的,唐人讳"民"字,故改梁、陈之左民尚书为左户尚书。见《晋书·职官志》、《隋书·百官志上·中》。 左民尚书官名。三国魏置,为尚书省左民曹长官,掌国家土木工程,三品。晋、南朝及北魏沿置,南朝梁、陈及北魏时兼掌户籍。晋、南朝宋三品,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十三班,陈及北魏三品。唐朝人所撰史书中,因避讳改称左户尚书。 左民尚书官名。三国魏沿东汉民曹之制,置左民尚书。惠帝时又置右民尚书。晋代左民尚书与驾部尚书不平置,晋初置左民而无驾部,东晋有驾部而无左民。南朝宋齐左民尚书统左民、驾部二曹,梁陈均置左民尚书,兼掌户籍与工官之事。工官本为起部所掌,晋宋以来,起部不常置,故梁陈以左民领工官之事。北魏有左民、右民尚书,多领工役,与梁陈兼领工官之制略同。北齐无左右民尚书,在度支尚书之下有左右户二曹。左户掌天下计簿户口等事,右户掌天下公私田宅租调等事。又南朝左民尚书掌领驾部,而北齐驾部则归殿中尚书。因左右民二曹属於度支尚书,故《唐六典·尚书户部》注说:“后魏北齐有度支尚书,亦左民右民之任也。”北周有民部中大夫,其职相当于民部尚书,至隋称民部尚书,唐改称“户部尚书”,见该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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