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生产成本核算对象工业企业为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而确定的费用承受者。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依据主要是生产的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施工企业所属生产结构件和建筑材料的工业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分别确定如下: (1) 生产一种或几种产品的,以产品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 (2) 分批、单件生产的产品,以每批或每件产品为成本核算对象; (3) 多步骤连续加工的产品,以每种产品及各生产步骤的半成品为成本核算对象; (4) 规格、品种繁多,但工艺过程和耗用原材料基本相同的,按产品类别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