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巡漕御史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巡漕御史 巡漕御史官名。掌漕运政务的御史。《清史稿·职官志二》: “巡漕御史1人。” ☚ 巡盐御史 巡检壕寨使 ☛ 巡漕御史清乾隆二年(1737),增设巡漕御史4人,其中1人驻天津,负责天津至山东的运河段;1人驻通州,负责天津至通州的运河段的闸坝修理,淤浅挑浚,堤岸维护等事宜。二十三年(1758),增满、汉巡漕御史各1人,驻杨村,巡察北运河漕务,并兼巡视天津至山东一带漕务,管理驳船及北运河的疏浚,裁撤天津巡漕御史,天津以南漕务归并济宁巡漕御史管辖。二十四年四月一日(1759),因杨村巡漕病商累民,津南商船闻风裹足,乾隆帝下令撤销该差。二十六年四月(1761年5月),因济宁巡漕御史难以兼顾天津漕务,清政府于通州漕臣2员中选派1员驻天津办理漕务,俟全漕过津后,仍回通州。 巡漕御史 巡漕御史官名。明清都察院所辖各道监察御史中以巡视漕务为专职者。掌稽察所巡行之地的漕务,疏浚河道,以通漕运。清代定为四人,分驻淮安、济宁、天津、通州四处。 ☚ 河道总督 河道 ☛ 巡漕御史专差御史名。明代始派御史巡视漕务,称巡漕御史。清初因之,顺治七年(公元1650年)省,以督粮道逐程分押。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以粮船过淮抵通,沿途多有陋规,于是复设巡漕御史四人,其中二人往淮安专司稽察,二人往通州稽察粮船抵通,遂为定制。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进一步规定四名巡漕御史的分工:一驻淮安,巡察江南江口至山东交界一段;一驻济宁,巡察山东台庄至直隶界段;一驻天津,巡察天津至山东界段;一驻通州,巡察通州至天津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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