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印契钱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古代名物 > 資產類 > 錢糧賦税部 > 賦税 > 印契錢 印契錢 yìnqìqián 宋代徵收的一種商税。民間買賣田宅。須于兩月内赴官府在契約上加蓋官府印信,並交納印契錢。《文獻通考·徵榷六》:“宋太祖開寳二年,始收民印契錢,令民典賣田宅,輸錢印契、税契,限兩月。” 印契钱 印契钱或称“契税”、“田契钱”。政府对典卖田宅契价所课之税。契税征收始于东晋。隋唐时曾经废止。宋开宝二年(969),开始征收印契税,税契期限两个月。税率为交易额的2%,后增至 4%、6%,至南宋为10%,又附加勘合钱十文(后增至十三文),每贯再加五十六文“ 分诸诸司”,总额高达16—17%,是宋代杂税的重要组成部分。此项税入,北宋末属经制钱,南宋初属经总制钱征收。后来又将空印纸发给各州县,转发各户预借,又称“预借契钱”。民户惮此重费,往往隐匿契约,不赴官投印。元、明、清以至民国,都有契税的征收,税率时有变动。 ☚ 契税 赀簿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