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道
唐代设置的一级行政区。《资治通鉴·唐纪·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二月,命大加并省,因山川形便,分为10道:……十曰岭南。”胡三省注:“广、番、循、潮、南康、泷、端、新、封、南宕、春、罗、南石、高、南合、崖、振、邕、南方、南简、淳、钦、南尹、象、藤、桂、梧、贺、连、南昆、静、乐、南恭、融、容、牢、南林、南扶、南越、南义、交、陆、峰、爱、南德(45州)为岭南道。”
唐贞观元年(627年)置,辖境当今广东、广西二省大部及越南北部地区。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置岭南道采访处置使,治所在广州 (今广东广州市)。乾元元年(758年)废。但其作为地理区划直至五代仍被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