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上有法制,下有分职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上有法制,下有分职 上有法令制度,下有职责分工。 管仲学派所主张的政治管理学说。出自《管子·君臣上》。管仲学派主张以法治国,所以制定法律、法规,建立司法与监督机构,即便是国君,也要据法出令。 文中写道:“有道之君,上有五官以牧其民,则众不敢逾轨而行矣;下有五横以揆其官,则有司不敢离法而使矣。朝有定度衡仪,以尊主位,衣服緷絻,尽有法度,则君体法而立矣。”各级官吏的职责要分清楚,大夫只安排官职以内的事务,而不论及职责以外的事情;为宰相的要制定出经常的条例,给百官做依据。君主按年度考察工作,宰相按四时考察工作,百官按月份检查工作,一般百姓靠体力务农。这就叫下有分职。 法制与分职是《管子》一书中反复强调的政治管理手段。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