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长卑幼
亦作“尊卑长幼”。尊谓父兄,卑谓子弟。《礼记·乐记》:“所以示后世有尊卑长幼之序也。”疏:“所以示后世有尊卑长幼之序也者,闻乐知德及施于子孙,是示后世。又宗族长幼同听之,莫不和顺。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莫不知亲,是长幼之序也。”在封建宗法社会中,“尊长卑幼”作为封建礼教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卑幼者对尊长者绝对服从,要求子女对父母、子孙对祖先无条件的“孝”,以此来维护家族中尊长的特权,反映出宗族内部的不平等关系。封建统治者还通过立法对之加以保护,从而使尊卑上下、长幼亲疏的一套伦理观念掺入法律中,由此使封建等级更加固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