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锁疫区
为了阻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从疫区向非疫区传播,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大,减少因高致病性禽流感所带来的重大经济损失和国际影响而对疫区进行隔离封锁,以限制患病的禽类或牲畜、人员和运输车辆等流动的措施。
封锁与解除封锁的程序。
❶由所在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❷封锁令的发布。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发布封锁命令的决定。
❸封锁的实施。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疫区实施封锁。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建立临时性检疫消毒站,指派专人配备消毒设备,禁止易感染活禽和易感染禽类产品运出,对出入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消毒。
❹封锁令的解除。疫区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且受威胁区病原检测阴性,经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合格后,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我国对疫区采取的主要控制措施。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 “早、快、严” 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❶分析疫源。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 (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 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
❷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将病禽所在禽场 (户) 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划为疫点; 若为散养,将病禽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疫点为中心,半径三千米内的区域为疫区;距疫区周边五千米内的区域为受威胁区。
❸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扑杀所有的禽只,并对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其禽类产品,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并消灭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