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开放口岸 对外开放口岸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全省共有供人员、货物、交通工具出入境的港口5个、机场2个。其中:芜湖港、铜陵港设有出入境检查检验机构,外籍船舶可直接进港装卸货物; 马鞍山、安庆港设有出入境检查检验机构,由我国船舶直接装卸进出口货物; 我国船舶可在池州港直接装卸进出口货物,出入境检查检验由安庆联检机构负责。 合肥、黄山机场分别开通来往香港的直达航班。 另外,在合肥、芜湖和蚌埠火车站,设有集装箱国际联运装卸点。 ☚ 对外国人开放地区 对外开放城市 ☛ 对外开放口岸我国依照国家口岸管理规定,对外开放的供人员、货物和交通工具出入国境的港口、机场、车站、通道等。我国国务院1985年9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把开放的口岸分为一类口岸和二类口岸。一类口岸是由国务院批准开放的口岸,包括中央管理的口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部分口岸,分为:(1) 对外国籍船舶、飞机、车辆等交通工具开放的海、陆、空客货口岸;(2) 只允许中国籍船舶、飞机、车辆出入国境的海、陆、空客货口岸;(3) 允许外国籍船舶进入中国领海内的海面交货点。二类口岸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开放并管理的口岸,分为:(1) 依靠其他口岸派人前往办理出入境检查、检验手续的国轮外贸运输装卸点、起运点、交货点,(2) 同毗邻国家地方政府之间进行边境小额贸易和人员往来的口岸,(3) 只限边境居民通行的出入境口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