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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中国)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中国)

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1982年1月30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关于海洋石油开采的条例。共4章31条。主要规定有:(1)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扩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在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允许外国企业参与合作开采中国海洋石油资源。(2)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就对外合作开采石油的海区、面积、区块,通过组织招标,采取签订石油合同方式,同外国企业合作开采石油资源。(3)石油合同中的外国企业一方投资进行勘探,负责勘探作业,并承担全部勘探风险;发现油气田后,由外国合同者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双方投资合作开发,外国合同者并应负责开发作业和生产作业,直至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按照石油合同规定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接替生产作业。(4)外国合同者应在中国开设账户和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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