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舍法
“三舍考选法”或“三舍选察升补法”的简称。 宋代太学分层教学,选拔人才以至取士的制度。始创于王安石。熙宁四年(1701),立太学三舍法,将太学生分为上舍、内舍、外舍三等,各以锡庆院、原国子监、武成王庙为讲堂。 外舍招收初入学者,初不限额,熙宁五年定为700名,元丰二年(1079年)增至2000人。 外舍生每年经考核,成绩一、二等者升入内舍。内舍生200员。 元丰时增为300员。每两年举行一次内舍试,凡成绩达优、平二等,升补为上舍生。上舍生100员,学习二年后举行上舍试,由政府派员主持,按科举省试办法举行。 成绩分上中下三等,上等者直接授官,中等者免省试,下等者免解。 元符二年(1099)后,三舍法逐步推广到州学。崇宁三年(1104)罢州县发解与省试,取士皆由学校按三舍法升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