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农所占的土地数量较多,质量较好
这是毛泽东在1949年12月25日所作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分析富农生产资料和拥有的财产情况时讲的话。1946年党中央发出关于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五四指示》后,解放区普遍地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土改斗争中党提出的方针是依靠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消灭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的封建的和半封建的剥削制度,规定地主、富农应得的土地和财产,不能超过农民群众。这里所说的富农所占的土地数量较多,质量较好,是就每户富农同每户贫农所占的土地比较而言的。从全国情况来看,中国的富农所占的生产资料和所生产的农产品的数量都是很小的,富农经济在全国农村经济中并不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土改斗争中,对待富农和对待地主的政策是应当有所区别的。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接收他们的牲畜、农具、房屋、粮食及其他财产,并征收富农的上述财产的多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