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统计
保险公司为城乡居民提供的、以个人的房屋、家庭消费资料、家具等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家庭财产保险的统计。这些家庭财产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后,由保险人负责赔偿。开办家庭财产险,有利于解除家庭的后顾之忧,增进社会福利,安定人民生活,它是一项社会集体互助事业。
家庭财产保险统计分一般家庭财产险和两全家庭财产险。一般家庭财产保险系指保险期限为1年,因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而使财产遭受损失,保险公司给予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一般家庭财产险按专项家财险和普通家财险分别进行统计。专项家财险是按单独条款、单独费率承保的单项家庭财产险,如家用电器、液化气罐、房屋等进行统计。普通家财险则是按单保基本险、单保防窃险或全险的业务进行统计。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一种长期性的保险,具有经济补偿和保险期满还本的“两全”性质。被保险人按规定向保险公司交付一定数量的保险储金,保险公司以储金利息作为应交保费,在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可领回原交的全部储金。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统计,除统计当年的“承保户数”、“保额”等指标外,还要统计逐年有效数及期满给付户数、期满给付金额几项指标。如“保额”项目里的“期末有效数”就是指上月月末有效数+本月增加数-本月减少数。“期满给付户数”、“期满给付金额”指保险期满时或中途终止合同退还的保险储金的户数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