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文帝诛刘湛案
这是发生于刘宋文帝元嘉十七年(公元440年)的一件大案。时文帝之弟彭城王刘义康任司徒、录尚书事、大将军,总揽朝政,势倾天下。太子詹事刘湛,原与文帝宠臣尚书仆射殷景仁交友,后因争宠争权,关系恶化,他企图依靠刘义康的权势来倾轧景仁,便推崇义康,并以义康为核心,组织起一个政治集团,成员有司徒左长史刘斌、大将军从事中郎王履、大将军主簿刘敬文、祭酒孔胤秀等人。文帝很快便觉察到这个集团的存在,猜忌之心由此产生,文帝为防止发生动乱,先发制人,召义康进宫,软禁起来,然后派出禁兵,逮捕刘湛及其党羽,押付廷尉狱中,下诏将湛处以死刑,就在监狱中执行,并将刘湛的三个儿子也杀害,湛弟刘素任黄门侍郎,被徙到广州,其党羽刘斌、刘敬文、孔胤秀等也都被诛杀,王履靠了其叔父光禄大夫王球的庇护,免死废黜于家。义康是皇弟,不便加诛,文帝派人宣旨告以刘湛等罪状,义康就上表请求逊位。文帝改授刘义康江州刺史,出镇豫章,实际上将他长期软禁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