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解课案
此案发生在明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安庆府将洪武十七年冬季鱼课钞三万九百七十四贯,差业户徐应隆等管解赴京交纳。本人解赴京师聚宝门河下,觇视动静。自十八年三月至十九年三月,计一年之上,不行进纳,通同前户部侍郎张易,意在埋没,侵欺入己。其张易别为赃私,已行提下,以致课程一向不曾入官。望江县吏汪诚接管本县户房事,检验得文案内有起解课程数目,无实收入卷。”当汪诚得知此钱钞在京师聚宝门河下隐藏时,就直接来到京师,向朱元璋面陈其情。法司查得:“其作弊,意在隐瞒三万课程钞入己,及至首发,己自用过一千一百二十三贯”。结果,汪诚因检举有功,被朱元璋提升为户部司务。业户徐应隆等尽治死罪。前户部侍郎张易被诛。《御制大诰》中有关官吏贪污案甚多,且大多施以酷刑,此案为其中之一。但这些法律虽然在当时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官吏贪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