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局是主管全区旅游业管理工作的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定全区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并监督实施。(二)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三)培育和完善区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区内旅游的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地、市、县的旅游工作。(四)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指导全区旅游统计工作。(五)组织实施全区各旅游景区景点、度假村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审批全区经营国内、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和指导全区旅游设施定点工作。(六)监督检查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七)指导全区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八)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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