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究一经科
简称“学究”。唐宋贡举科目之一。唐代明经科有五经、三经、二经、一经之别。明一经者,即称为“学究一经”。代宗宝应二年(763年),始实行以精通一经取士之制,称学究某经。贞元末年以后,学究一经屡见于记载,有时亦简称为“学究”。宋代为诸科之一。指《毛诗》学究,《尚书》学究,《周易》学究,或合为一科,或合为二科,或分为三科。如宋初承后周之制,以 《毛诗》 为一科,《周易》、《尚书》 为一科。《毛诗》学究试墨义五十条,兼试 《论语》 十条,《尔雅》、《孝经》共十条; 《周易》、《尚书》学究各试墨义二十五条,兼经与 《毛诗》 学究同。开宝七年 (974年)即合为一科,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又分为三科,真宗初年又恢复宋初之制为两科。熙宁四年 (1071年) 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