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贷合一账户贷款业务的核算方式之一,适用于进货贷款,销货还款的商品流转贷款。单位贷款时,不需逐笔申请,而是采取存款贷款合开一个账户,在核定的放款指标内,根据单位流动资金周转需要,随时发放和收回。账户的余额有时在收方,有时在付方。单位初次贷款时,应填据借款契约交送银行,经批准,会计便将核定的贷款限额填写账页上端,用以控制放款。在核算时使用结算凭证,会计分录同其他账户相同,但必须严格控制账户付方余额,不得超过放款额度。信贷部门通知调整放款额度时,会计应随之更改调整账页上端的放款额。 存贷合一账户 存贷合一账户combined account of deposit and loan银行对企业在其同一账户记载和反映存款、贷款业务活动的账户。其基本做法是,银行根据企业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事前核定透支限额,企业可以在限额以内支取款项和办理结算,并可将销货收入等款项随时归还,不必事前逐笔申请贷款,逐笔归还。采用进货贷款、销售还款的商品流转贷款的办法。随着信贷办法的改进,“存贷合一账户”改为存、贷分户。 ☚ 透支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 00001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