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婆罗洲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婆罗洲Borneo岛屿名。世界第三大岛,即加里曼丹岛。中国史籍称婆利国、勃泥、浡泥、丹戎武罗、丹重布罗等。北部为马来西亚的沙捞越和沙巴两州,两州之间为文莱;南部为印度尼西亚的东、南、中、西加里曼丹4省。公元1521年,麦哲伦率领航海队到此, 被当地人所杀。 婆罗洲The Borneo States从1886到1946年,婆罗洲一直是英国的保护地。1926年,英国法律开始传入婆罗洲。1936年《民事法令》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英国法律适用于婆罗洲,但须遵从当地情况与习惯。直到20世纪70年代,婆罗洲的成文法还是以海峡殖民地、马来各洲、印度的有效立法为基础。婆罗洲的立法主要采用法令的形式。法令由土王颁布,绝大多数法令只是重复现存的有效的殖民地立法,以此处理当地事务。1911年6月的9号法令规定建立华人法庭,适用当地华人的法律。1922年的法院法令规定建立最高法院、行政官法院、区法院、市政法院、地方法院。1951年,沙捞越、北婆罗洲、婆罗乃统一制度取代了1922年法令。1963年,沙巴·沙捞越并入马来西亚,修正统一制度。仅1946年制定的《华人婚姻法令》仍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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