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功
古代妇女四德之一,指妇女局限于家庭活动范围内所从事的日常劳作。“妇功”一词最先出于《周礼·天官冢宰下·九嫔》。《女诫·妇行第四》中说:“女有四行,……四曰妇功。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在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中国封建社会,男耕女织有一定的合理性,女子专门从事家庭事务也是社会分工和性别分工使然。但是,在父系文化传统中,将这种分工看成是男尊女卑的原因,所谓“妇人无专政之义,御众之任,交接辞让之礼,职在供养馈食之间.”(见《明史·烈女传序》)从而扼杀了妇女从事广泛的社会活动的积极性与潜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