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奸淫幼女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奸淫幼女案 奸淫幼女案此案发生在清初崇德三年(公元1638年)六月。有人将从皮岛带回的无夫母女二人寄住在正黄旗章京杨瑞之处。杨瑞的属下杨朱将幼女抢去奸淫。幼女之母告诉杨瑞说:“你的属下杨朱将我女抢去奸淫。”杨瑞竟将此事隐匿未告。刑部受理此案后,认为罪行严重,应予严惩。判决杨瑞犯有包庇罪,鞭一百及贯耳,准折赎,并罚银四十二两三钱三分入官。奸淫犯杨朱处以死刑,于八市示众各一天后正法。 ☚ 古门隐留他人部下案 辉山监守不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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