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解放论篇名。李达著。原载1919年10月《解放与改造》第1卷第3号,署名李鹤鸣。后收入《李达文集》第1卷。这是一篇对当时宣传妇女解放、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新思想、新道德产生过深远影响的论文。该文在分析了妇女社会地位低下的社会原因、探讨了女子解放的条件后指出,社会是男女结合的大系统,离男女两性则无社会,因此道德必须以两性为中心。以往男子独占世界,凡男女间道德,偏责重女子一方,男子可以放纵荒淫,而要女子单方面守贞节,这种荒谬的、失去社会价值的道德已经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候了。文章还提倡恋爱是婚姻的道德基础,“夫妇间若无恋爱,便无道德,离婚也可,再婚也可,爱尽交疏,理所当然”。反对由父母包办的婚姻,反对买卖婚姻、掠夺婚姻。文章指出,实现恋爱婚姻自由的关键是妇女在经济上和精神上的独立,其主要途径是妇女接受教育、参加社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