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林保护工程计划与资金管理
对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计划与资金进行的管理。计划管理要求全面完成计划。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未经原计划下达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如确需调整,需报原计划下达部门批准。资金管理天保工程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和核算,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强行划转或抵扣各种贷款本息、税金、各种债务等。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行建设项目法人代表责任制和工程主管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要追究所在单位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