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1989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贯彻实施这部法律,依据该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1990年4月18日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办法》共三十四条,主要规定: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申请的程序、条件和集会、游行、示威负责人的条件、依法履行的职责及违反办法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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