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地区称放高利贷者。张欣《伴你到黎明》:“安妮不语,仍旧目光呆滞。刚才见到朝野的情形停在眼前,挥之不去。令她联想到‘教父’、香港放高利贷的‘~’,以及由他们引起的血雨腥风,不由得脊背阵阵发寒。”
大耳窿
澳门人对放高利贷者形象的俗称。因为向放高利贷者借钱,不仅要按期归还,而且还要以几倍、几十倍乃至更多倍于原借款的数额偿还,于是人们就用 “大耳窿”来形容债务难以还清。在澳门,可以合法赌博,自控能力差的人在赌场里赌输钱之后,为了赢回本钱,便向“大耳窿”借债。“大耳窿” 一般都有黑社会背景,他的钱好借难还,无力偿债者往往落入 “大耳窿”与黑社会设置的圈套,甚至有丧失身家性命的危险。私人借贷在澳门本属合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可是“大耳窿” 的高利贷已经大大超过澳门法律规定的私人借贷利息,因此 “大耳窿”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