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李嘉图农产品税论李嘉图关于农产品税的理论。他认为,任何课加在农业经营者身上的赋税,“无论是采取土地税的形式,什一税形式,还是产品税的形式,都将增加生产成本,因之也就会提高农产品的价格”。(《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32页。) “农产品税不会由地主支付,也不会由农场主支付。而只会消费者在上涨的价格中支付”。(同上书,第133页)因此,只有通过课税才能使农产品价格上涨”。提高价格是农业经营者能够支付税款,并继续从资本的这种用途中取得普通一般利润的唯一方法”。(同上书,第132页)如果农产品价格上涨程度还不能补偿其纳税数额,即其利润因课税而降低到一般利润水平之下时,则可能改营其他产业。李嘉图认为农产品税将发生以下的作用:第一,它将使农产品涨价,其数额与税款相等,所以便将按照消费量的多少由各个消费者负担;第二,它将提高劳动工资,并降低利润。因此,他认为,农产品税最终将以价格上涨的形式全部转嫁给消费者与资本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