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在回归祖国后,在一定时期内仍然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这是党和政府遵循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在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基础上,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提出的战略决策。早在50年代,毛泽东曾提出一定要解放台湾的口号,但由于美国的军事干涉而未能实现。 1979年元旦,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重新表达了对台湾早日回归祖国的期望,从此不再提“解放台湾”的口号;1981年9月 30日,叶剑英委员长提出了和平统一祖国的九条具体方针,希望同国民党当局进行对话谈判;1983年6月6日邓小平会见外宾时指出,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政治、军事、经济制度,“一国两制”。1984年5月15日全国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通过了“一国两制”的方针,使其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国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