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垄断制System of Exchange Monopoly
苏联的外汇管理体制。它要求所有外贸公司的商品出口收入及其他项目的外汇收入,以及偿付进口商品及其他国外开支的外汇支出,全部都由国家集中统一管理,以便合理使用有限的外汇资源。它是苏联实行对外贸易国家垄断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外汇垄断的范围为:(1)现行外汇和外币支付凭证。(2)贵重金属(黄金、白金、白银及含有金的合金铸块和来加工的原料)。(3)外国有价证券。外贸部的外汇总管理局统一管理外汇收支,具体的外汇收支业务由苏联国家银行和对外贸易银行统一经办。苏联所有的机构、企业、组织,由对外贸易,贷款及其他业务而得到的全部外币,都得卖给国家银行。某些结算方面收进的外币则卖给外贸银行。一切国际结算都要通过国家银行来办理。外汇汇率由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