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礼仪
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一系列国际通行的惯例和规则。礼仪作为社会行为的规范是文明发展的产物,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礼仪。随着国家之间国际交往的发生和发展,产生了国与国之间的外交礼仪。礼仪在形成过程中曾有两个特性——等级性和民族性。由于主权平等原则日益成为指导国际关系的主导准则,当代外交实践中举行的礼仪也同样以主权平等为指导准则,礼仪的等级性,即不平等性已基本消失。但各国的外交礼仪在不同程度上保持着各自的民族特性,如各民族的民族服饰即可以用作最庄重的礼服。因此,各国奉行的外交礼仪和礼节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各自的文明、文化和社会风尚。正常的礼仪是维系国与国之间的正常关系所必不可少的。外交交往中的每个环节都包含礼,即使是抗议照会,也仍应以“致意”开始,“顺致崇高的敬意”结尾。除了由于疏忽而造成的礼仪上的过冷或过热以外,礼仪安排上的冷遇和破格总是体现一国对另一国的态度和政策。所以,外交礼仪是为本国的对外政策服务的,具有高度政策性和政治性,是直接体现外交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礼仪在一定程度上是反映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寒暑表。政治家和外交家对礼仪都极为敏感,但对于别人的失礼行为,特别是由于疏忽而造成的失礼,政治家和外交家也常以国家利益为重,表现出政治家风度,不随意作出反应,即使作出反应也是既定政策。否则,正如英国外交家萨道义所说:“要使自己显得愚蠢,有效的办法是在位次和礼仪问题上大吵大闹”。所以,外交礼仪无论对于接待一方和被接待一方都存在高度的政策性。为了适应日益频繁的国际交往,国际礼仪的形式正在不同程度上进行变革,一般的趋势是逐步简化,更加灵活,更加注意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