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复有笞罪者皆弃市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复有笞罪者皆弃市

复有笞罪者皆弃市

刑罚名。第二次所犯罪当笞者斩,然后弃尸于市。《资治通鉴·汉纪·文帝前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奏请定律曰: ‘诸当髡者为城旦、舂; 当黥者钳为城旦、舂; 当劓者笞300; 当斩左止者笞500; 当斩右止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己论而复有笞罪者皆弃市。’”师古曰: “杀人害重、受赇、盗物赃汙之身,故此3罪己被论而又犯笞,亦皆弃市。”

☚ 复审   腹诽 ☛
00017104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17: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