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拉利昂内阁
塞拉利昂最高行政机构。由总统、副总统和各部部长组成。塞拉利昂实行总统内阁制。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由全国人民大会党推选,由人民选举产生,任期7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总统作为政府首脑,掌握行政权,负责领导和主持内阁工作。总统有权任免内阁成员。副总统是总统的主要助手,由总统任免,直接对总统负责。部长负责一个部门的工作,协助总统行使行政权。部长由总统任免,直接对总统负责。内阁成员主要有: 总统兼国防部长,第一副总统兼土地房产和环境部长,第二副总统兼国营企业部长,外交部长,内政部长,财政部长,工商部长,司法部长,发展和经济计划部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