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管理的内容
城市土地管理的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的规划管理。一个城市必须有一个土地利用规划。这个土地利用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并具有法律效力,各类建设项目都要按规划来使用土地。土地利用规划包括用地规模、各类用地的比重、空间控制标准、建筑密度控制标准和人口密度控制标准等。有了整个城市的土地利用规划,还要有分区的、详细的土地利用规划。这样,土地的规划利用就有所依据。城市的土地大体可分为: 工业用地; 仓库用地; 交通用地 (如铁路、公路、航远、航空的各种道路及场站);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居住用地; 商业服务用地; 公共绿化用地; 市内道路、广场用地; 其他用地 (如国家机关、宗教社团等): 港口城市还应包括港口用地; 以及江、河、湖、海水域等等。各类不同性质的城市,各种用地的比重是不一样的。政治中心城市,机关团体用地比重就要比其他性质的城市高些。一般说来,城市中居住用地的比重都很大,要占到50%左右。工业用地的比重不能过大,即使工业城市也以不超过15%为宜。
(2) 城市土地的行政管理。用行政手段管理土地是城市管理土地的重要方法。其内容有: 按照土地利用规划负责土地的征用和调拨; 受理土地使用权的申报登记,进行土地清查、勘丈、发放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城市土地使用的效益的情况,制定土地使用费标准,向土地使用者征收土地使用费; 编制和管理地籍资料; 调解土地使用权纠纷; 处理非法占用、出租和转让土地的案件; 组织城市土地的综合开发; 等等。
(3) 城市土地的经济管理。用经济手段来管理城市土地是非常必要的。城市土地经过长期开发,凝结着人类的大量劳动,土地使用效益一般都很高。因此,国家应把投入土地的大量资金通过土地的使用予以回收,并用于土地的整治和开发。只有这样,才能使城市建设资金形成良性循环,也使土地能更好地发挥效益。同时,经济手段是指导用地的重要杠杆,用经济手段来调节用地,能够使有限的城市土地充分发挥作用。
(4) 城市土地的法制管理。城市土地的规划管理,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都要求相应制定出各种法规,使各个方面的管理都有法可依,使违法者受到惩处。城市土地的法规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城市土地使用费征收条例》、《外资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条例》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