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用事业 城市公用事业chengshi gongyong shiye为城市生产、流通和居民生活服务的各项事业的总称。包括: ❶交通运输事业,主要指公共旅客运输,如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地下铁道、轮渡等。 ❷环境卫生、安全事业,如垃圾清除、污水处理、空气净化、噪音解除、消防、防洪等。 ❸供水动力,如自来水、电力、热力、煤气等的生产、分配和供应。 ❹住房管理,如居民住房的分配和修缮等。 ❺其他公共日常服务,如文化体育场所、娱乐场所、公园、绿化、邮政通讯、火葬场、墓地等。公用事业是城市生产经营、居民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事业,是城市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和基本条件。其发达和完善,对提高整个城市的劳动生产率及工作效率,节约社会劳动,为居民生活创造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工作条件,都起着重要作用。一个城市公用事业的现状,反映该城市的面貌和文化水准。随着科学文化的发展,随着城市的扩建、人口的增多,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公用事业必须日臻完善,必须做到既有利于生产,又能方便人民生活,并逐步提高其专业化和社会化的程度。 ☚ 信息工业 工业现代化 ☛ 城市公用事业见 “公用事业” 城市公用事业指为城镇生产和居民生活服务的各种公用事业。包括: (1)城市自来水,指由城建部门管理的供水系统。不包括厂矿企业等非城建部门管理的自备水源及供水系统; (2)城市煤气(又称城市燃气),指由城建部门集中管理,供生活、生产用煤气的制气、供气系统。如煤制气、油制气、液化石油气、天燃气、矿井瓦斯等。不包括企业的专用气源; (3)城市供热,指由城建部门管理的,利用热电站、工业余热或集中供热锅炉等热源,实行集中供热的设施。不包括各单位自建锅炉房或其他方式为本单位供热的设施; (4)城市公共交通,指供城市居民共同使用的客运交通设施。包括公共汽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出租汽车)、地铁和轮渡。不包括各单位自备的专用车,各大饭店、旅游部门自营的出租车和交通部门管理的超出市区范围的长途汽车和轮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