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之贡
古代特别贡献的一种。古代王朝和皇朝除有固定的地方土贡外,对特定地区的特产还规定岁贡数额,几乎历代王朝或皇朝都有,贡献钱物主要供宫廷消费和赏赐。茶叶、药材、副食品、鲊酱、野味、荐新之物、瓷扇、木花、解毒消毒药等均属此项。据《明会典》记载,明代地方贡中最大项为茶叶,其载弘治时年贡茶芽约4000斤。此外各处岁贡野味共14250只,活鹿267只,活天鹅320只,各处岁办杂皮212000张,弘治中岁办240761张。地方之贡也是依照任地作贡的原则,主要的目的是保证朝廷日常取用的充足。地方之贡中,岁时贡奉的时鲜果品、菜蔬也是一大项。贡奉数额有时很大,如四川贡扇,岁例扇11540把,嘉靖时加造各种扇2100把,四十三年 (1564) 又加造小式细巧扇800把,共达14440把。可见数额是相当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