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差价
同种商品,在同一时间、不同地区收购价格之间或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 地区差价的形成原因有二:一是产地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不同,生产单位产品所耗费的劳动是不同的;二是产品的产地和销地是不一致的,有空间差,空间移动需耗费劳动。这都形成差价。它按商品流转环节,工业品分为:大中城市之间、中小城市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地区差价;农产品分为:产地、初级市场、中转市场、销地市场之间的地区差价。在我国,地区差价是为了补偿商业部门在地区之间运销商品的费用和商品损耗等;在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还起到限制和排挤私营批发商的作用。 多年来,农副产品和工业品的地区差价,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产、运、销情况的变化,有过多次改变。现在除个别的商品没有地区差价外,一般的商品都保持一定的地区差价,以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技术的有效开发和地方工业的发展以及地区之间物资交流的开展和企业经营管理的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