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生产综合体理论关于国民经济地域组织的一种理论,是20世纪20—30年代在原苏联经济区划与区域规划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地域生产综合体理论认为,建立国民经济地域体系的核心任务在于有计划地组建各种类型的地域生产综合体。地域生产综合体是以建立在一定区域自然、经济、社会资源基础上的专业化部门为核心,充分发挥专业化部门的生产联系,并由计划机制来实现的经济体系。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理论探讨和规划实践,地域生产综合体理论已基本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其基本思想是:(1) 地域生产综合体是具有全国意义的专业化的区域经济体系,是全国生产地域分工体系中的一个环节。区域专业化分工协作是其形成的基础,而区域内部的联系是根据专业化要求产生出来的,是以地区专业化为中心的。(2) 地域生产综合体一般由代表地区经济特点的专业化生产部门、与其协作配合的辅助性生产部门和只为本地区服务的自给性生产部门所组成。(3) 地域生产综合体以一定的区域条件为基础,建立在区域的有利条件(即区域优势)上。(4) 地域生产综合体是一种有效的地域经济组织形式,但必须依靠计划机制的作用来实现。(5) 地域生产综合体具有不同的等级规模和类型。 |